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松溪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监察委移送第一案

2018-10-31 10:20: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日前,松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阳涉嫌贪污犯罪案。该案由县法院院长游洪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才文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阳在担任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自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虚列、虚增陈某、徐某、夏某等人工资、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等42万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虚增机关事业工资表总额及领款凭证总额8万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私自截留刘某等退休人员过节费、死亡抚恤金等8000余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收取真某承租该局位于县河东乡电线杆厂房二年租金3.8万元,并占为己有。数额共计55万余元,用于其日常赌博、买彩票等开支。

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连菲 朱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