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小记
院长带队雨中执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和执行干警“打太极”、人间蒸发、拒不申报财产……近日,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泉州市洛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志强的带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尽管秋雨连绵,但执行干警们干劲十足,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花样见招拆招。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首先来到被执行人谢某盛家中,虽然雨势不减,但执行干警为了行动方便放弃撑伞,沿着村道找到谢某盛家。谢某盛向申请人吴某借款未还,法院判决后,谢某盛多次与执行法官“打太极”,执行干警几次上门均未能找到谢某盛。 见到执行干警一行,谢某盛先是一愣,然后使出其的看家本领。“我跟对方已经协商好了……你们等我手头事情先忙完嘛!”“我母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呢……”谢某盛絮絮叨叨,妄图拖延时间。执行干警出示拘留决定后,将其直接带走。 接下来,在经历扑空后,执行干警们来到丰泽区湖景苑的一套“学区房”,将该住宅移交给买受人,随即又赶到被执行人杨某辉的住所。杨某辉向某银行借款,并以房产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杨某辉并未偿还借款。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辉就“人间蒸发”,执行干警多次上门都找不到人。当天执行干警带上了开锁师傅,打算对杨某辉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 令人意外的是,在执行干警宣读完搜查令,开锁师傅即将打开门锁时,门突然开了,开门的正是被执行人杨某辉。对执行干警的突袭,他只好配合。同时,评估人员也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执行干警要求杨某辉家人限期腾空房屋,其家人表示将尽快搬出以配合房屋拍卖。 从杨某辉家中出来,雨渐渐停了,执行干警们愈战愈勇,迅速赶往下一站。 李某欣向杜某借款134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其拒不申报财产,也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经查询,李某欣名下有房产、宝马汽车等财产。干警们来到李某欣家中,其家中仍旧“铁将军把门”。执行干警依法在其家门口张贴了限期腾空房屋、限期交付车辆、限制驾驶豪车的通知,并查封了该套房屋。 当天上午的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拘留3人,查扣车辆1辆,查封房产1处,移交房屋1套,达成执行和解1件。 “干警们非常辛苦,尤其是在这么艰苦的天气条件下,他们仍然克服困难,把工作做好,希望全社会能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共建和谐社会。”全程见证此次行动的泉州市人大代表黄丽深有感触地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赖昕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