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
选出人民信任的调委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经过前期有序的筹备工作,10月31日,随着岭下乡岭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顺利选举产生,屏南县159个村(居)全面完成了调委会换届工作。 “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指导,不断提高村(居)调解员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为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屏南县司法局局长薛承丰说。 今年以来,为切实发挥好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屏南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指导推进全县村居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今年8月中旬,屏南县司法局机关召开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村(居)调委会换届工作是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指导机关,要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同时,切实做好调委会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把调委会换届工作纳入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统一部署、统筹运作,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进一步了解调委会的性质、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村级调委会选举工作中来。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深入基层指导新一届的村(居)委会开展好调委会的换届工作。 9月份,该县司法局以古峰镇、甘棠乡等乡镇为试点,提前开展调委会的换届工作,组织人员深入试点乡镇推进村(社区)调委会换届工作。 据介绍,整个换届选举作进行了4道程序。候选人确定,即由村居推荐调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再由司法所和社会事务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能力把关,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选,确保调解员队伍战斗力,将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公道正派、自身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人员当选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大会表决,即创造性地将调委会与监委会的选举合并开展,一次会议选出两个委员会,省去了村民代表多次开会的麻烦;调委会委员确定后,立即召开新一届调委会全会,推选产生主任、副主任,并明确个人的分工;专、兼职调解员聘任仪式暨新一届调委会初任培训,调解员聘书由村委会出具,由村民主任颁发给调解员,同时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新一届的调委会成员参加培训工作,明确了调委会的工作职责和使命担当,同时解读了常用调解技巧和常见案件注意事项等。 经过前期试点,形成的做法和思路为其他乡镇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10月份,这项工作在屏南县全面推开。 (江映 周林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