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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检察院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2018-11-07 12:52: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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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屏南县检察院完善内部通报机制,通过对法律适用、证据把握、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横向、纵向的多角度、多层次的比较分析,形成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质量通报,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曾参与屏南县检察院今年开展的“12309检察开放日”活动的省人大代表陆盛彪如是说。

今年以来,屏南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从评查主体、评查标准、评查内容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

“过去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常是从各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工作小组,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集中开展质量评查,这也因此存在一些瑕疵,如抽调过来的办案人员常常身兼数职,力不从心之余,往往也有不够客观之嫌。”该院案管中心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该院制作了案件评查指引及执法办案流程图,统一评查尺度,将各业务条线的办案流程细化为各项评查标准。同时,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与其他县院进行交叉评查。实行“实体处理意见、办案程序、执法行为”三位一体的评查方式,并对案件质量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经检委会通过。

据介绍,该院定期曝光案件评查结果,对通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后,发现存在瑕疵和错误的问题及经办人名字均在内网予以公布,督促经办人提高业务水平,更加规范、公正执法。2015年以来,提出口头预警296次。

“在以往的案件评查中,所评查的案件均是已办结的案件。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院制定完善《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办法》,将所受理案件的办理活动全部纳入统一审查、管理,规定案件的每个诉讼环节都须在案件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登记相关信息,由此保证了案件流程的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该院副检察长张贤峰介绍道。

据了解,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注重案件过程控制,全程跟踪评查,敢于较真, 敢于公开,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实效。及时督促办案部门依法从每个办案节点上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促成办案部门、承办人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确保案件质量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在检察内网开设“曝光台”,形成检察干警人人关注办案、人人监督办案的良性竞争氛围。公布《案件评查通报》,对业务部门和干警个人的每月收案数、办结数、积案消化数进行通报,督促干警重视案件办结数量与质量,发布预警通知;对办案部门办案期限即将到期案件、公安机关超期未移送案件、人民法院超过审理期限的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予以提醒,督促严格遵守办案期限,确保程序合法。

该院还通过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应用的刚性措施,从制度层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落实问责制,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办案人员业绩评价依据,并与年终考核及奖惩、晋级、晋职等挂钩,考核纳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从而强化承办人的责任意识。

“通过评查,总体而言,目前被评查案件质量是好的。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确保规范司法的责任到人,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益华说。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张建森 江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