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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委会

2018-11-08 10:43: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研究仙游首起涉恶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国华列席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仙游县首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佘某某等13人涉恶案件的研究发表意见。这是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会议。

黄国海检察长在听取了县法院承办人员的意见后,依法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为该案件13名被告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且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文件中关于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定义,应依法予以惩处。

之后,与会的仙游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经研究一致同意对该案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并认定本案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对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吕全锦 陈美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