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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一涉恶“老人会”17名成员被提起公诉

2018-11-14 13:03: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借口为村民谋利屡屡扰乱社会秩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日前,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农村“老人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李某民、李某官、李某云等17名被告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7年12月22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等人以原长乐市鹤上镇某村敬老院不为村民争利为由,组织成立了该村“老人会”(未在民政局备案),由李某民担任会长,李某云、李某官担任副会长。

自该“老人会”成立以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为村民谋利为幌子,筹集村民捐款作为经费,形成“以李某民、李某云、李某官为首要分子,李某林、李某龙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该村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太低为由,组织、指挥、煽动村民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黄颖 杨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