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积极构建“访调对接”工作机制
合力推动信访问题解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近年来,泉州市信访局、司法局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打造泉州版“枫桥经验”新模式,以南安市为试点,以县级调解中心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逐步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早在2015年9月,南安市就在全省率先创建县级联合调解中心,启动“访调对接”工作。“访调对接”机制运行三年来,市、镇两级联合调解中心受理“访调对接”案件275件,调处成功253件,调处成功率达92%,群众越级上访总体呈下降趋势。重新整合南安市交调委、医调委及其他行业性调委会等力量,升级联合调解中心,抽调具有公职律师资格的副科级司法所长及基层科业务人员具体负责中心日常运作,促进人民调解与信访相互衔接、高效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聘请88名专职调解员,配齐市、镇两级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能够精准对接市联合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同时,建立多向沟通机制,实行市、镇两级对接,市信访局和市联合调解中心对接,乡镇(街道)信访办与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对接,遇重大复杂、难以调解的案件,由乡镇(街道)信访办、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分别与市信访局、市联合调解中心同步对接。 泉州市以全市三级调解组织为依托,搭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一体的“访调对接”平台。市级层面成立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市驻信访调解工作室,和市信访局对接;县(市、区)依托县级调解中心开展工作,也可同步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或驻信访调解工作室,和县(市、区)信访局对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开展对接工作,和乡镇(街道)信访办对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另行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信访调解室。进一步规范“访调对接”适用范围,明确引导分流、对接移交、依法调解、反馈归档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对“访调对接”各个环节进行全覆盖,推动“访调对接”衔接顺畅、有序开展。建立预警排查、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跟踪回访、考核问责、部门协作、调解专家库等七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凝聚信访部门与调解组织密切配合、协同协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通过“访调对接”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王晓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