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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起涉恶“套路贷”案宣判

2018-11-16 10:36: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日前,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以“快审快结”方式,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厦门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

2017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鑫源沣公司、远烽公司名义对外办公,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或以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被害人方式逼迫其还款,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陈海某、黄森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计划地实施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强制,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本案共6名被告人涉案,案件主犯陈火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他同案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湖里区街道、社区等110多人到庭旁听。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