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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警惕不法分子“冒充查案”骗钱财

2018-11-19 11:29: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日前,记者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获悉,11月1日至12日,厦门市共接报“冒充查案”诈骗警情34起,其中案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5起。

11月11日,75岁的曹大爷接到自称“厦门电信局”的电话,对方称曹大爷的身份信息被泄露,在长沙办理了多张电话卡实施诈骗,要求曹大爷配合相关部门“电话办案”,并将曹大爷的电话转接到 “长沙公安局”。随后,电话那头的“警察”陆续以交纳“保证金”、“办案经费”等理由,要求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将自己的钱全部转入该银行卡中,并要求曹大爷不得透漏任何信息。

11月12日中午,曹大爷再次接到“长沙警方”来电,对方称现在“长沙警方”派出了一名女协勤员到厦门找曹大爷进行当面“验证资金”。不久,一名自称“长沙警方协勤员”的年轻女子来到曹大爷的住处,并向曹大爷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和一张盖有长沙市公安局公章的文件及通缉令。这下,曹大爷完全相信了自己“犯罪”的“事实”,并深信只要自己“配合调查”就可以“洗脱罪名”。

随后,该“协警员”伪装成曹大爷的侄女,陪同曹大爷到附近的银行进行转账,并编造转账汇款的用途是“帮侄女买房”,转走了曹大爷卡中的15万元。直到当天晚上,曹大爷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儿子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无独有偶,前几天,陈女士也因“警方办案”被骗走了6万余元。

11月3日14时许,陈女士接到一个“+”开头的陌生号码,对方自称是“福建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其涉嫌发送违规信息,后电话转接给一位自称是“北京市怀柔刑侦支队警官”。该“警官”称陈女士涉嫌洗钱,“警方”要对她立案侦查,如不配合调查,将对其发通缉令。

随后,在“警官”的引导下,陈女士在电脑上登录名为“×××××检察院”的网站搜到显示有自己个人身份信息的“案件材料”。深信不疑的陈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其指定的网站中填写了自己家庭情况及名下开设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信息,并从网站上下载一个“手机安全软件”。

直到11月9日,陈女士准备通过手机支付时,发现自己名下的几张银行卡都显示“余额不足”时,一到银行查询才发现自己原先在银行卡里的6万多元都不翼而飞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后经民警查看,陈女士手机里所谓的“手机安全软件”,其实就是一个自动读取验证码的木马软件。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接到陌生电话,如有疑问,请立即拨打110电话向警方咨询、举报。

(见习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洪恒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