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泰宁法院成立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

2018-11-19 11:34: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日前,泰宁法院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在金湖法庭挂牌成立,这是泰宁法院创新绿色司法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开辟了司法为民新篇章。

据了解,该中心注重以信息化、科技化为支撑,积极打造集“旅游纠纷多元化解、生态司法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指挥”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的生态司法服务平台。

据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中飞介绍,去年4月,该院原朱口人民法庭更名金湖人民法庭,迁址位于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法庭设有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调解室、接待室、办公室、活动室、干警宿舍等设施,集办公、审判、活动为一体,功能设施一应俱全。

(本报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 通讯员 廖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