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灌式”成长救助温暖困难家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7日讯 近日,住在明溪县城关乡的老吴收到了明溪县检察院送来的8000元国家司法救助款。他对检察官们连声道谢:“谢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就为我家申请到了救助款,真是太感谢了!” 老吴一家是低保户,女儿小雨(化名)智力残疾,仅靠老吴夫妻两个卖菜为生,生活拮据。而一年多前的那场不幸,让这个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蒙上了阴影。原来,2017年8月,小雨在外出游玩的时候,被陌生人诱骗至其住所并实施了强奸行为。虽然罪犯最终落入法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但他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打击却难以消弭,更令人担忧的是,案件已经过去了快一年,罪犯至今无力赔偿。而原本患有精神障碍的小雨,在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后情绪更加反常,开始害怕与异性接触,不爱与人说话。而更多的治疗费用,让小雨一家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明溪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走访相关当事人和被害人所在村委会,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庭状况,经过多方核实,确认罪犯确无赔偿能力。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雨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向分管检察长作了汇报。分管检察长高度重视,同办案检察官一同前往被害人家里,告知他们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考虑到老吴一家文化程度并不高,检察官还全程协助老吴办理了相关手续。 在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后,分管检察长与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县委政法委沟通协调,用最短的时间为小雨申请到了8000元救助金,并第一时间送到老吴家中,为这个困难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随后,该院还组织人员对小雨进行“一对一”帮扶,开展心理咨询、定期走访,持续关注她的学习与生活,变一时经济救助为“滴灌式”成长救助。 据了解,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有关司法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5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申请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3000元。 (黄韵洁 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