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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警曝光11家未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

2018-11-30 10:44: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0日讯  29日,福州交警支队向媒体曝光11家未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曝光的名单中,不乏存在的士司机、网约车司机醉酒驾驶,物流货运司机毒驾的情况。

据悉,为进一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近期,福州交警加大对客货运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并将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曝光。

曝光的信息包括车辆所属企业、违法车辆车牌号、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曝光的原因主要为企业所属车辆的驾驶员存在醉酒后驾车、饮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另有部分驾驶人是因超载、毒驾等违法行为被警方查获,所驾车辆所属企业被一并曝光。从详细名单来看,福州市华榕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一辆牌号为闽AT84开头的出租客运车,其驾驶员存在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福州兆顺物流有限公司所属,一辆牌号为闽ASK7开头的货运车,其驾驶员存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福州交警表示,将继续联手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