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安法院巡回审判庭审结一起涉“生态环保”纠纷案

2018-11-30 11:47: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0日讯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小陶人民法院深入永安市罗坊乡罗坊村村部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纠纷案件。

被告为罗坊村养猪户罗某常年经营养猪场,因该厂规模较大且位于该村的水源地,生猪养殖对水源水质污染极大,已经影响到当地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水。2017年底,罗坊乡政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经与罗某协商,确定猪舍及屠宰场的拆迁补偿方案,而罗某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收取一半拆迁补偿款后,仅拆除部分猪舍且屡次复养生猪,经乡党委政府多次规劝仍拒不改正,在当地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并引发不良示范作用。

永安法院承办法官接案当天便驱车赶到养殖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收集复养生猪的证据。庭审当天,该院根据罗某实际情况,邀请其亲友到场参与旁听。通过法官的证据展示、法理分析、政策宣导和情理疏导,终使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恶劣影响。罗某积极表达调解意愿,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承诺于当日将猪舍、屠宰场所自行拆除,同时,还以公开信的形式向罗坊乡政府和群众道歉。乡政府亦同意在罗某履行义务后,支付补偿余款。庭审结束当天,罗某将猪舍、屠宰场所全部拆除完毕。

(潘昕 谢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