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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中院设立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点

2018-12-03 10:16: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日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点在莆田东圳水库正式揭牌成立,成为莆田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健全莆田市河长制司法联动机制的又一关键性环节。

巡回审判点的成立,旨在维护优化木兰溪生态功能,提升木兰溪治理和管护水平。今后,巡回审判点将围绕木兰溪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木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加强水资源生态司法预防、修复、打击作用,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相关制度来有效减少木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为莆田市河长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去年8月,莆田中院、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合作设立河长制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站,并已推广至各县区,并出台了《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等法规。莆田中院建立河湖库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和重点整治对象等工作台账,打造“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审判”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模式,加强生态损害赔偿追付监督,构建高效水资源生态保护机制。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黄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