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集中宣判50起涉黑涉恶案件
集中宣判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和案件类型 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最多的一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11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分别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集中宣判活动。本次集中宣判涉黑犯罪案件有7件62人,涉恶犯罪案件41件249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集中宣判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和案件类型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最多的一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重点聚焦黄赌毒、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稳、准、狠地惩处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155件100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罪犯共计257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此次集中宣判的50起案件中,既有涉案人数24人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也有横行乡里、寻衅滋事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还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徇私枉法等案件。通过开展集中宣判活动,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威慑,彰显了我省法院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 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省高院注重加强调查研究,从完善审理工作机制、规范办理举报信访件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统一的工作格局。全省各级法院创新思维,采取分程序、分阶段开庭审理模式,推进审理公正、高效、顺畅;有效合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到宽严并举、轻重有别;持续加大全面深挖彻查力度,梳理归纳“套路贷”等案件排查要点,开展各类诉讼全流程、多阶段拉网式摸排,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记者 张梅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