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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侄合谋假诉讼 判了

2018-12-04 10:35: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4日讯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钱某某姑侄俩犯虚假诉讼罪一案,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钱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莆田秀屿女子赵某某因生意失败,导致了债台高筑。她借别人钱款25万,但不愿意还款,最后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很快,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欲将赵某某名下的一栋写字楼拍卖,将所得拍卖款分配给债权人。眼见房产将被拍卖,为了少还债务,赵某某可谓绞尽脑汁,想到自己侄女钱某某在2014年曾向自己转账140万元,便于2016年10月,伙同钱某某一起伪造了一张虚假的借条,虚构了赵某某向钱某某借款140万元的债务,后由钱某某凭此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骗取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秀屿区检察院经过层层剥茧抽丝,多方调查取证,审查发现钱某某并没有借款140万元给赵某某的经济能力,在铁证面前,钱某某承认了其与赵某某联手虚假诉讼的事实。该院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将犯罪线索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依法撤销了原调解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赵某某、钱某某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审查起诉,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剑宏 林黎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