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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2018-12-04 12:54: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来自闽东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联络室的报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4日讯  “感谢法官细心教授我们这么多实用的调解技巧,真是收获满满,我相信自己对今后的调解工作更有底气了。”11月12日下午,在参加霞浦县“诉讼与公证”创新工作特邀调解员培训会,接过霞浦法院颁发的《特邀调解员聘书》时,一名特邀调解员开心地说。

2017年11月,闽东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联络室(以下简称联络室)在霞浦县法院揭牌成立。一年来,联络室协同创新工作,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状况,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形成了自有的一套工作模式。

这样的联络室缘何而来?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特别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2017年6月,在宁德市公证协会、霞浦县司法局与霞浦法院从创立方式、人员、业务范围、业务对接、操作方式等多方面充分沟通下,形成了“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对联络室参与诉讼协同服务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实施步骤等做了详细的要求,且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明确了联络室参与法院协同辅助事务,在调解、文书送达、取证、证据保全等方面为法院提供服务,以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明、服务、沟通、监督职能。

“多亏联络室一直细心、耐心、用心地帮忙调解案件和取证,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工作压力。”霞浦法院一名法官说,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承担大量案件,如何应对与日俱增的案件数量,是长期困扰霞浦法院的痛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该联络室成立后,霞浦县公证处派专人入驻法院,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下属的先行调解室直接挂钩,由先行调解室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分配至联络室,双方做好登记交接工作后,联络室即独立开展调解工作。若案件经联络室达成调解,直接由联络室制作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独立完成该案,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让法官能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更能提高办案质量。

“收案后,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人,向被告人说明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且要求其签署《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样即便日后该案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待案件之后移送至业务庭审理时,也就有效地解决了被告人送达难的问题。”该联络室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样不仅能减轻业务庭送达压力,更能促使案件如期开庭,大大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该联络室成立至今,共参与调解案件74件,其中成功调解案件19件;经联络室沟通,原告撤诉6件;调解未达成移送立案47件。同时,协助法院调查取证成功完成案件23件,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和取证的压力。

据联络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联络室还协同霞浦法院、司法局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旨在充分发挥“诉讼与公证”先行调解职能,共同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今年4月16日,霞浦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参与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后,霞浦县各乡镇纷纷推选富有经验的调解员加入,一些调解员还自告奋勇加入,最后由联络室统计上报特邀调解员名单,由法院核准,让更多乡镇人民调解员加入联络室,形成网格化调解覆盖全县。

“人民调解员与法院诉讼调解结合的制度,是利用‘诉讼与公证’工作平台,发挥司法调解员的资源优势,为法院诉前调解增添力量,极大促进霞浦县法治建设的构建,在定纷止争方面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霞浦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承稳说。

(王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