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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法院兴起“大学习”热潮

2018-12-04 13:27: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新思想入脑入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4日讯  “作为法院人,我们必须牢记使命,做到不忘初心,笃行真心,坚定决心,永葆信心……”近日,松溪县法院举办为期两天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该院院长游洪为全体干警作专题讲授。

此次专题学习只是松溪县法院全面兴起“大学习”热潮中的一个缩影。党的十九以来,该院“大学习”在形式多样、融入日常、内容切实上下工夫,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大学习”,让新思想看得见、摸得着、更深入,以切实行动推进松溪绿色发展、跨越发展。

宣讲小分队  传播“新思想”

松溪县法院组建的宣讲小分队不仅在宣讲内容上紧密结合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弘扬廖俊波、詹红荔、陈群、张丽精神,通过日常的主题党日活动、平安督导活动、挂钩帮扶活动、道德讲堂等,把讲台搬到基层农户家、田间地头、中小学的课堂,为党员干部群众随时随地搭建起“大学习”的课堂。

“我们法院干警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还必须具有与履行职责使命相适应的综合素能。”该院干部表示,“新思想的‘大学习’给了我们很好的学习机会,现在,我们既是新思想的受益者,也是传播者。”

运用“新思想”   服务新松溪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了‘美丽’的目标要求。松溪法院也一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战略思想贯穿于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全过程,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新时代经济发展。”在谈到将新思想落实到工作中,游洪院长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不仅在新思想的学习上深入细致,在新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更是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来,该院诉前化解生态纠纷58件,同期,起诉到法院生态纠纷案件41件,创新完善“化解性生态司法”机制的经验做法被省高院作为典型事例采用。该院还被省高院授予南平市唯一的“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服务发展特别贡献奖”。

下阶段,该院还将持续深入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往心里走、往深处学、往实处干,把“大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体现在尽职履责的具体行动中。

(陈婵 朱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