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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驻所心得:“人员少,就借力!”

2018-12-07 10:5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车子驶进一处老城区,沿着主干道一拐,钻进一条背街小巷里,就到达了我驻所的地方——凤凰山司法所。司法所周边是繁华闹市,走进司法所大门,引入眼帘的是“忠诚 为民 公正 廉洁”8个大字。

司法协理员俞学锋正忙着给一名犯罪嫌疑人做审前社会调查,司法助理员陈培坤正坐在电脑前,实时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轨迹,协管员陈国山在配合凤凰山街道办核对“经济普查”数据。俞学锋告诉我,今年来该所做的审前评估达到了50多起,调解成功并登记的矛盾纠纷50件,目前管理社区服刑人员20余个,帮教安置对象122人。

该所所长一职暂时空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综治专职副主任苏健炜目前负责司法所的工作。除司法所的工作以外,他还要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市重点项目月塘南片区旧城改造等中心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有两次我去司法所时,苏健炜都带着专职调解员林友庆前往月塘南片区,走家串户动员居民配合拆迁,将可能的纠纷化解在一线。

司法所人员少、任务重,这是我在以往调研中就发现的问题。11月15日,我前往龙桥司法所调研,我问该所所长,中心工作占到司法所多少时间、精力? 所长很肯定地回答,“超过一半。”

从各个司法所情况来看,人少、事多是普遍性问题。我很好奇,凤凰山司法所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于是便召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们一起座谈。在座谈中,该所的一个做法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2016年,筱塘市场里因摊位问题,发生了一起相邻纠纷,居委会调解了3次都没有办法解决。案件报到凤凰山司法所,司法所准备介入时,当事人却拒绝接受司法所的调解。“去都不让我们过去。”俞学锋无奈地说。随后,凤凰山司法所了解到,有一名老年协会的成员是该市场的一名业主,便请他配合当地的居委会参与调解。没想到,一个“难啃”的案件就这么调解成了。

从这个调解案件中,凤凰山司法所大受启发,于是就在筱塘市场的二楼,专门设立了一个调解室,聘请老年协会的成员、市场管理人员在此协助调解。“市场的消费纠纷还是挺多的,自从调解室设立以来,一般矛盾纠纷在市场里就能化解,目前没有一起案件报到司法所里来。”听了司法协理员一番话,我明白了虽然任务繁重,但是司法所汲取民间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的力量,协助司法行政工作,往往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之前,在西天尾司法所调研时,我也了解到了一个关于“借力”的例子。该司法所利用南少林寺的“禅文化”资源和50多亩的菜园、果园、茶园等劳动场所,建立“南少林寺社区矫正基地”,每季度开展一次中华传统文化“劝善”教育。该所还邀请知名法师开展“善根、善念、善行、善举”互动式讲座交流,并让社区服刑人员与南少林寺“义工”一起参加义务劳动,劳动期间交流心得,帮助服刑人员打开心结,消除抵触心理。

我将这个例子分享给凤凰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时,大家都表示很受启发。“我们这里没有‘南少林’,但也可以借助这个工作思路,利用传统文化感化、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还可以引入心理咨询,借助心理咨询师的力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正、心理疏导。”在我的话题带入下,大家都打开了话匣子,一场思想的交流和碰撞又开始了……

基层基层司法所要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做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工作做得好,有助于与群众沟通协调、更懂群众的需求,做起工作也更有针对性。但中心工作任务任重,司法所人手不够问题怎么“破”?这就需要基层司法所创新工作思路,善于“借力”。

我认为,司法所既是具体工作的“动手者”,更要把自己当作某项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撮合者”。要善于找到与其他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学会“联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莆田市司法局局长 李德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