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积极推进产权司法保护
打击与服务并重 办案与普法同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两年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积极作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开展产权保护工作,在打击侵犯产权犯罪、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2016年11月以来,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6件115人,批捕58件10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9件76人,起诉27件4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就涉及“双打”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在“两法衔接”平台开展巡查32次,排查出涉嫌“双打”领域犯罪的数据5条,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录入或根据案件进行技术处理,推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监督和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 湖里区检察院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立足责任运行调整案件承办机制,立足责任到位制定领导直接办案细则,立足责任落实列明办案权力清单,立足责任监督深入开展质量评查,立足责任细化完善检察官会议制度。“五个立足”分别对应配套文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发生,妥善处理涉案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2018年4月,该院延伸检察职能,与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工作室,建立线索通报等多项协作机制,在涉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强化协作联动。同时,结合办理的案件,对发现的非公企业在人员教育、业务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漏洞和短板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 随着自贸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规范保护的法治需求增大,湖里区检察院自贸区检察室细化措施,与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局、中国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创新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福建制造”“厦门制造”品牌的合法权益。 同时,设立涉案款物专管员,严把“进出口”关卡,仔细审查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仔细核对扣押、处理款物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备、移送的款物是否与清单相符,仔细检查起诉书中是否写明对扣押、冻结的涉案物的处理情况,及时提醒承办人处理涉案款物。 (林惠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