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铸检勇担当 奋楫争先立上流
履职尽责 捍卫公正 今年7月,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吴诗疆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舆论广泛关注的晋安区“918”枪击案发表检察意见。 晋安区检察院依法抗诉一审未认定涉黑罪名的兰某某等21人涉黑案件,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首批扫黑除恶七大指导案例,并由最高检推荐,入选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第一辑,是全国扫黑办首批七大扫黑除恶典型指导案例之一,也是代表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扫黑除恶案件典型指导案例,并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批示肯定。 办案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责,晋安区检察院始终以履职办案为中心,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提升。五年来共审查批捕4612件6358人,审查起诉5398件7151人,办案数量居全市前列。 2017年,晋安区检察院在办理的16起容留吸毒案中发现该类案件可能存在吸毒人员之前互相串供,试图通过以构成较轻刑事犯罪判处短期徒刑来逃避两年强制戒毒的情况。为此,该院启动“亲历性补侦”审查模式,通过自行补充侦查,重新调查核实、收集关键证据,查实犯罪嫌疑人故意作虚假供诉。最终专项监督19件19人,发现假案1件1人,存疑不起诉15件15人。 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2016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在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的派出所设立了3个驻所检察官办公室,采取“驻点+巡查”工作模式督促规范执法。依托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开展“信用卡诈骗”与“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4件。五年来,办理立案监督164件179人,追捕追诉113人、追罪66件。 数字无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晋安检察人的不懈追求。 守护公益 保障民生 11月29日下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全体学员来到晋安区检察院生态文明法制教育展馆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展馆开展现场教学活动。走进四层展馆,研修班学员对晋安区美丽的生态环境建设,对晋安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特色亮点连连称赞。 近年来,晋安区检察院探索构建“大生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率先探索将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相结合,督促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资源的双赢。持续深化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通过诉前圆桌会议促成拆除违法侵占河道的漫水桥及围堰等违法建筑物约27.6亩。成立驻晋安区河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制定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具体实施方案。晋安区检察院的生态检察工作经验也被编入此次高级研修班的经验交流材料。 在为打造晋安区“福州后花园”名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同时,晋安区检察院也在着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为“祖国的花朵”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立足全省最大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展馆,晋安区检察院构筑了“一展馆、一试点、一讲团、五基地”的多层次、立体化未检新品牌。21名青年检察干警组成“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吴诗疆检察长担任福州七中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区各个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并搭建了5个多元化暖心帮教平台,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基地、观护基地。 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活动,促成区教育局对全区966家民办教育机构展开拉网式排查,责令45家无证教育培训机构限期整改。 上护国计,下佑民生。晋安区检察院通过一起起案件、一项项举措、一件件检察建议,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铺上了浓重的民生底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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