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宣判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12-21 09:55: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36余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12月20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公益诉讼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连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令被告连某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此前,被告连某因滥伐林木罪被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连某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滥伐自己所购买的山场林木,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1亩,县级生态公益林61亩,造成林木植被严重破坏。经鉴定,确认被告连某破坏生态公益林122亩,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连某雇佣他人滥伐生态公益林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平市、武夷山市国土、林业、环保、森林公安,浦城县森林公安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韩冬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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