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善于学习 夯实理论基础 6月底的一天,蝉鸣笼罩着夏夜,涵江法院5楼刑庭还亮着灯,刑庭的成员们正开展“1+N”业务学习。这次学习的内容是省里出台的办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相关文件。结合审判实践,刑庭成员们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软暴力”、“保护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欺压、残害群众的具体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证据规格进行深入讨论。 “1是指1个主讲人,N是指多个人员参与、发言,‘1+N’学习法在我院传承多年,在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的学习中显示出其独特活力。”方季萍说。据悉,刑事审判庭经常不定时开展“1+N”学习,刑庭的干警们轮流当主讲人,主讲人需要预先准备当天的学习材料和讲稿。通过一人主导,多人参与和讨论的学习模式,刑庭上下在理论学习上表现出充分的独立性和前瞻性。 2月6日、6月底,涵江法院刑庭干警先后系统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上级出台的办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相关文件,夯实理论基础,为审判工作补给能量。 同时,基于扫黑除恶案件审判的特殊性,该院同上级法院保持密切联系,咨询扫黑除恶案件审判上的程序性问题,力求做好扫黑除恶审判过程中的细节工作。 立足审判 延伸审判职能 8月17日,李某林等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把持村委会案件当庭宣判,涵江法院邀请涵江区新任村居(社区)干部30多人到庭旁听。该院通过以案析法,对新任村居干部进行法治宣传。 这是该院立足审判,强化法院审判功能的典型案例。在李某林案件当庭宣判之后,刑事审判庭庭长、合议庭成员余铮清立即开始司法建议的撰写。在司法建议书中,法院对强化村居干部资格审查监督、理顺村居日常管理、增强机关办公秩序保障应对能力以及强化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协作等方面一一提出建议。 中央扫黑除恶巡视组到莆田市期间,对涵江法院在案件审判后撰写司法建议等举措高度肯定。 “司法建议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在案件中发现各部门社会治理的不足,通过司法建议,法院能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方季萍说。 除了对江口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外,该院还积极调研,延伸审判职能。在李某林把持村委会恶势力犯罪一案审结后,院长何文珍带领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的成员们前往涵江区其他镇、村调研,实地考察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实地了解基层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和意见。10月起,该院还联合区委组织部,依托村(居)委会换届年,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讲活动”,促进依法治村,防止黑恶势力侵蚀村居基层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