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12月17日上午至24日下午,温某荣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在上杭法院开庭审理,因该案涉及数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以来,龙岩市首例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年底以来,被告人温某荣以其先后在上杭县城区金山商业城开设的“洳商行”店铺和上杭县城区二环路开设的“洳投资”店铺为据点,非法高利放贷谋取大量非法利益,笼络、刑满释放人员、豢养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温某荣为首,以被告人游某凡、周某汉等8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江某、刘某某等多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有组织的非法强索高利贷、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具有一定经费,供组织成员日常开支和挥霍;该组织还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上杭县特别是上杭县城区和郊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上杭法院成立专案指挥领导小组,制定庭审保障方案及相关子方案,细化分工,保障庭审安全、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上杭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数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该案将择期一审宣判。 (袁英 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