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
2019-01-08 10:45: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8日讯 近日,仙游法院集中宣判了2件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 自2016年以来,仙游县某村治保主任蔡某洪、某小组组长蔡某华等6人多次组织村民以该小组区域受到外界污染为由,在该村主要通道口对过往倾倒垃圾的车辆及重型车辆进行拦截扣留,并通过要挟手段强行索要钱财。同时,蔡某洪、蔡某华等6人还对位于村内的三家民营企业以影响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污染空气及影响农业生产等为由,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仙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某洪、蔡某华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所涉财物金额为10.6万元至13万元不等,数额巨大,属于恶势力团伙,依法判处蔡某洪、蔡某华等6名被告人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间,以陈某为首要分子,郑某、同案人林某(已另案处理)及其余未满十六周岁的同案人等二十余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成立“城南帮”,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仙游法院认定陈某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制猥亵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认定被告人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霜丽 程清香 李雅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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