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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24件

2019-01-11 09:30: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1日讯  1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全省检察机关从2015年7月开始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三年多以来,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324件,其中,诉前程序2192件,提起诉讼132件,判决104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清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关注公益核心,先后办理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全国第一起生效判决的国有财产流失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光泽县检察院诉光泽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违法行使职权案;全国第一起生效判决的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福清市检察院诉福清市国土局国有土地出让行政公益诉讼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全国案值最大的公益诉讼案件——惠安县检察院督促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履行职责案,已追回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4.77亿元。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围绕公益核心,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为加快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