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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2019-01-11 13:11: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自身建设 全面从严治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1日讯   “纪检监察工作要主动顺应深化改革要求,积极转变职能,调整工作重心,聚焦政治监督和司法办案活动监督,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近日,谈起莆田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莆田市检察院纪检组长刘天星深有感触。

2018年,莆田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以压力传导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我们按照省委‘八个坚定’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刘天星介绍说。

为此,莆田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制定清单“明责”,协助党组制定出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厘清党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明晰、强化担当的责任体系。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2018年2月,莆田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市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活动按要求举行。这是该院要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述责”,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的一个缩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还督促党组对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自加压力,主动增强主体责任担当意识,切实把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工作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统筹部署。并严格检查“问责”,建立半年一自查、全年一大查的工作责任机制,以“问题清单”形式,对各基层院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责。

以“四种形态”

严格监督执纪

莆田市检察院紧密结合司法改革和检察职能调整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切实把握“四种形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同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谈话函询。综合运用四项谈心谈话制度,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倾向性问题。2018年,共开展平时谈心谈话130多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开展函询5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8年7月,在全市检察机关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岗前培训上,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岗前廉洁意识;2018年11月底,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遵守纪律自觉;多次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教育片,要求大家谈感悟谈心得,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还及时通过检察内网平台组织学习中纪委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省纪委通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情况及5起典型问题的相关通知,剖析原因、总结教训,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警示教材,教育身边人,警钟长鸣,深化教育预防。”刘天星进一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