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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2019-01-14 09:34: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访福清市司法局局长姚仲亮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由福建省委政法委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共同推出的“拥抱法治新时代 踏上平安新征程”主题宣传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型访谈。我是主持人郑窈。今天受邀来到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的嘉宾是福清市司法局局长姚仲亮,您好,姚局长!

姚仲亮: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福清市2017年综合实力在全国百强县市排名第19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系列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这给社会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考验。福清市司法局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有什么做法呢?

姚仲亮:主持人刚才所说,我们基层的同志深有体会。当前矛盾纠纷的变化,重点不在于量的增减,而在于形成原因的“新”,矛盾种类的“杂”,解决手段的“多”,不是任何一个部门和组织所能单独承担的。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党委、政府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集群众智慧,用民主手段、道德力量,以法治形式来解决矛盾纠纷。这看似“旧篮子”,但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反而有更大的包容性和生命力。这就是我们学习“枫桥经验”,结合去年以来,福清市委、市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共享、共建、共治”社会治理体系的探索和创新。

两年来的探索,初见成效。2018年上半年,共调处成功各类纠纷2058件,同比增长42.82%。2018年5月,福清市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主持人: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的探索创新,具体包含哪些呢?

姚仲亮: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以市人民调解中心、24个镇(街)调委会为枢纽,492村(居)调委会、24个个人(团队)调解室为基础,其他13个专业性和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体系。

二是成立家事调解中心。为避免和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我局在市法院家事法庭设立了家事调解中心,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联动亲友、邻里、乡贤、老人会等调解资源的独特优势,从法理、道理、情理、伦理和习俗等方面,及时化解纠纷。自2018年4月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24起,调处成功26件。

三是成立一站式纠纷调处中心。我局与市法院立案庭建立起案件双向流转机制,对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物业纠纷等适宜调解的纠纷适时介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纠纷850件,调处成功393件。

四是设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他们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自2018年3月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共受理案件24件,调处成功17件,正在调处6件。

五是推进个人调解室和志愿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音西街道福佰社区冠发小区李淑芳劝和小组、江阴镇庄春松调解室、江阴侨联调解室、城头镇乡贤调解室等个人(团队)志愿调解组织,利用调解员在当地社会资源和威望,高效调处矛盾纠纷,如李淑芳劝和小组去年以来,共受理纠纷58件,调处成功52件,李淑芳成为小区居民的“知心大姐”。

主持人:您刚才非常详细地分享了福清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五大创新,想请您也透露一下接下来有哪些计划?

姚仲亮:下一步,我们还要在学习和拓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福清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探索。

一是充分发挥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目前福清市15家律师事务所92名执业律师,与全市各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乡村、进社区“坐诊”,日常则通过微信群、QQ群的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矛盾化解、开展法治宣传、为村(社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