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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揭开顶罪背后的谜案

2019-01-14 11:19: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七旬老人失火毁林410亩?

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揭开顶罪背后的谜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4日讯  家中独子不慎引起森林火灾,七旬老父欲顶罪坐牢,结果顶罪不成,老父亲因包庇罪获刑。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杨某贵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3个月;杨某正、杨某丰均构成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山场火灾  七旬老人主动投案

“山是我烧的,我来投案自首。”就在侦查人员对一起失山案摸排线索过程中,年逾古稀的老人杨某正在村支书杨某丰的陪同下走进漳平市麦元森林公安派出所。这一天,离案发已过去一周。

2018年5月17日,在漳平市灵地乡谢地村一山场发生火烧山,过火面积较大,山火于当日扑灭。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月17日早上7时许,我带着锄头到本村‘石臼坑’山场山脚下自己的田里干农活,准备种水稻,看到田边的水沟被别人山上劈下来的杂草挡住了,我就用锄头将杂草勾到田边,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引发火烧山……”杨某正刚一落座,就直接向民警坦白。作案时间、地点、工具、过程,杨某正交代的事实与初查结果基本吻合。

“是你一人烧杂草的?还是有其他人?”

“就我一人。” 杨某正一口咬定。

于是,公安机关、林业技术人员在杨某正的带领下来到谢地村“石臼坑”山场的现场进行勘查。杨某正指认了起火点位置,起火点位于“石臼坑”山场山脚下其管护的田边,侦查人员对其指认的起火点位置进行勘查。然后,杨某正对火烧山过火的范围进行了指认,林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的火烧山范围进行了勾图,计算出毁林地面积。

引火烧山  儿子犯事老父顶罪

警方根据侦查的情况,以及杨某正身体状况,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漳平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后,遂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

检察官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该案存在疑点,嫌疑人杨某正作案时已满74岁,有顶罪的嫌疑,遂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外围侦查。

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官的建议,组织力量排查。很快,杨某正的儿子杨某贵进入侦查视线。随着林某贵、村支书杨某丰等人的到案,案情也水落石出:2018年5月17日上午8时许,杨某贵带锄头到本村“石臼坑”山场开水沟,将沟里堆放的杂草拿到沟下的田中央堆放,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因风大,将沟边的杂草引燃,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10亩,其中林地面积275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35亩,造成经济损失33.5万余元。

“这次火烧山烧掉太多了,根本赔不起。”

“家里就你一个儿子,要是你去坐牢了,我还怎么活!让我去替你坐牢,反正我年纪也那么大了。”

“对外讲,山是你烧的。”

当天晚上,杨某正与儿子杨某贵商定。在场的村支书杨某丰出于邻居亲情的考虑,也默许了他们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