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主责主业 “匠心”彰显成效
亮点三: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人,同比上升40%;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66件,同比上升88%;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2件,同比上升41%;审查技术性证据642件,纠错35件。 对认为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9件;办理刑事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544件,纠正提请不当83件;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0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漏管6件。 南平市检察院协同有关部门检查疾控中心疫苗管理及使用等情况 审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4件,同比上升57%。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5件,同比上升10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7件、再审检察建议8件,查办虚假诉讼6件。针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检察建议98件,行政机关采纳94件,内容涉及食药、国土、林业、水利等众多领域;制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办理了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的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在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日”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亮点四: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一月一通报,严格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新型复杂案件903件。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平稳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系列规定,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6件34人,依法决定逮捕20件20人,起诉22件30人。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院医学专家库”,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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