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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黑客”技术牟利获刑 莆田荔城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入选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诉讼案件

2019-02-02 09:54: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日讯   莆田一男子伙同他人通过“黑客”技术侵入他人购物网站后台,非法获取“货到付款”的订单信息,同时篡改网站后台订单信息,使该网站无法正常经营,而自己则给订单上的顾客发货收款,以此牟利。日前,由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审理的该案例成功入选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诉讼案件。

被告人黄某鹏系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经营一家购物网站,雇佣自己的堂弟黄某祥为其进行网站维护。黄某鹏为提高经营网站在网络搜索的排名,与来自广东汕头的被告人许某颖合作,黄某鹏提供网站地址,由许某颖负责利用黑客技术非法获取他人网站后台登录数据,入侵他人网站后台,获取他人购物网站信息。

由于许某颖黑客技术有限,便与一名会黑客技术的网友Z联手。自2017年5月21日起,黄某鹏指使其堂弟、被告人黄某祥在其出租屋内收集不特定购物网址,并提供给许某颖。黄某祥从许某颖处得到网站后台登录数据后,一方面将收集到的顾客订单信息、收货地—公共数字文化进万家活动。以“今昔巨变·辉煌见证”新老照片征集、“吉语贺岁·好书传情”电子有声贺卡、“书香博闻·欢启归程”在线趣味答题、“听赏群书·喜迎岁除”线下主题展览、“欢乐祥瑞·金猪纳福”VR贺新春数字文化虚拟现实体验活动、“美好生活”微视频及图片和音频作品征集活动、视听空间“地方文化民俗庆新春”主题展播活动等形式,丰富公共数字文化的内容,增添浓厚的节日色彩。三是 “书香盈岁月,新桃换旧符”活动。通过网络与实体结合的形式,举办对联创作、佳联评析、书法比赛,楹联主题文创产品设计等活动。

“八闽书香过大年”系列活动,有效地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将活动与文化惠民服务、书香社会打造相融合,通过动静结合、线上线下互动、网络与实体并举、传统阅读和数字体验兼备,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让参与公众沉浸式感受新春氛围,共度文明祥和的欢乐中国年。

记者:为确保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平安有序,群众和游客能够乐享各项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我们文旅部门还做了哪些工作?

林守钦:为确保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惠民活动规范有序平安健康,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还推出各项举措加强服务保障。

一是大力开展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提示警示,完善各项文化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文化旅游活动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坚决杜绝含有“三俗”和封建迷信内容的演出活动。三是畅通旅游投诉处理渠道,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解决游客直接拨打值班电话或者通过12315、12301反映的投诉,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确保“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