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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伐木意外身亡 赔偿问题引发纠纷

2019-02-22 11:54: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你被谁惹怒了,那就说明你成了他的手下败将。

——澳大利亚著名护士伊丽莎白·肯尼

通常情况下,矛盾双方从纠纷产生到对簿公堂,情绪一定是激动和愤怒的。对于调解员来说,如何能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减少偏激情绪,平心静气地坐到谈判桌前是一大挑战。

伐木工人操作失误导致其本人死亡,山场场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10月4日上午,漳平市赤水镇发生一起伐木工人被树木砸伤后不治身亡事件,死者家属与同乡在事发山场与场主争执不下。赤水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解。

经调查得知,赤水镇安坑村某山场场主刘某雇用工人罗某为其砍伐树木,因罗某未注意到正在作业的树木被此前开路时影响到的树倒伏,仍继续作业,且未戴安全帽。当砍倒目标树木时,倒伏的树木也突然倒下砸中罗某头部,后罗某经漳平市医院抢救后无效身亡。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认定为意外伤亡事故。原来,为了方便自己砍伐和搬运,罗某强烈建议刘某在原来50米的基础上再开20米,而砸中刘某的正是多开20米时根系受到影响的树。

死者妻子姚某对于山场场主刘某提出的20多万元伤亡补偿金表示强烈不满,要求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及其他费用共计70多万元赔偿费。而刘某认为死者在作业时安全措施未做到位,也需负一定的责任。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引发此次纠纷。

赤水司法所负责人刘正南以“死者为大”为由稳定双方情绪,并邀请双方派出代表到司法所调解,争取早日解决矛盾。刘正南积极稳定死者家属情绪,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种类及赔偿标准,并告诉死者家属:“痛失亲人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是死者在作业时安全措施确实未做到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测算补偿款为35万元左右。”在刘正南的耐心劝解下,死者家属平复了激动的情绪,正视事实,理性协商谈判。

此外,刘正南依据法律条文中对意外伤亡补偿的条文向场主刘某进行说明:“死者家属要求增加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符合法律条文规定。死者虽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确实是受你雇用并在砍伐树木工作中发生意外的,除去死者自身操作不当的责任,你应当及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经过前后3次的调解,2018年10月11日,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死亡补偿款(包括死亡补偿金、抚养赡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共计31万元的协议。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何梦瑶 蓝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