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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枚金块引起的纠纷

2019-03-01 13:13: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本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人,因为5枚金块闹起了纠纷,俩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安溪县人民法院近日将情感和法律相结合,巧妙化解了矛盾。

去年11月11日,陈某到女朋友家订婚,女方家属赠送其5枚圆形金块,重量37.5克,价值人民币10500元。当天,陈某从一轿车副驾驶室下车后,放在身上的5枚金块不慎掉落。经陈某调取路边监控录像,显示其下车时丢失的5枚圆形金块,恰巧被骑三轮车路过的环卫工王某发现。陈某主动联系王某,要求其返还捡到的金块,并许诺给予一定报酬。

王某起初否认捡到金块,后陈某通过王某所在社区做工作,王某才称其不知捡到的遗失物为金块,且已把东西送给路边不认识的小孩。无奈之下,陈某遂向安溪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返还原告所有的5枚圆形金块。?“我只是一名普通妇女,不懂这东西的价值,把它当成玩具送给路边不认识的小孩了。”王某认为自己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负有返还的义务。

庭审中,法官发现双方都因心里置气不肯让步,突破情感防线是解开案件症结的关键。该案原告陈某遗失金块系女方家属订婚赠送,陈某更加在乎的是金块所代表的感情和意义;而对于王某来说,她觉得挺委屈,随手捡到东西,竟然还要被告上法庭。

法官根据原被告的心理走向,采取了背对背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安溪县人大代表、凤山社区书记陈秀珠参与调解。对于陈某,法官告知其未能妥善保管金块,存在一定过错,希望其以平稳情绪解决问题;对于王某,法官明确告知其拾得遗失物负有报告、保管和返还等义务,其拒不返还遗失物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人大代表陈秀珠从“拾金不昧”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及金块对原告的重要意义等角度,摆事实、讲道理,希望王某理解陈某的心情。

最终,陈某和王某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王某自愿补偿陈某人民币5000元(即时履行),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由5枚金块引发的纠纷就此了结。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 谢炳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