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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追索劳动报酬 法官调解成功维权

2019-03-01 13:21: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我这五个月的工钱总算有着落了,谢谢你,周法官!”2月26日,拿到2000元工资时,原告吴某某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当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周靖芬通过悉心地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及时维护了务工人员吴某某的合法权益。被告张某某随即支付2000元工资,并承诺剩余工资按期分期支付。

吴某某从2018年3月8日开始就在张某某处安装钢架结构,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并支付工资。但是,数月以来,张某某都以没有钱或者没有结到账为由拖延支付。2018年8月7日,经双方结算,张某某尚欠吴某某工资15000元,张某某承诺从2018年8月起至2018年12月止每月支付3000元。但张某某并未按约履行,吴某某向其多次催要均未果。无奈之下,吴某某向永定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15000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仔细翻阅了卷宗材料,考虑到涉案标的不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便联系张某某希望其可以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官,最近生意不景气,我被人拖欠了货款,所以才没钱支付给吴某某的。” 在与张某某的通话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某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原因。

“货款被人拖欠,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早日拿到货款。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你拖欠吴某某工资的理由,从法律上来说,你的行为侵害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经济上存在困难,你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法庭可以组织你们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入手悉心劝说张某某。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调当事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于调解当日支付2000元,剩余工资按期分期支付,并约定了违约责任。至此,该案圆满落下了帷幕。

(陈立烽 刘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