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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打防并举护航生态环境建设

2019-03-04 09:4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群众有呼声 检察有回应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4日讯  “我们相信科学的调查结果,非常感激你们第一时间守护上白石溪流!”日前,福安市检察院驻福安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在回访一起环保监督事件时,举报人杨先生再次点赞道。

“嘟、嘟、嘟……”电话铃声骤响。

“你好,我要举报有人毒鱼。”2月4日,除夕当天,福安市检察院驻福安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接市民举报称,怀疑有人在福安市上白石镇财洪村河段进行非法毒鱼。

上白石流域为福安的上游河段,若真有人毒鱼,很可能会造成水源污染,引起群众恐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马上核实情况,保证群众能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即,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联系河长办工作人员,并和福安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上白石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上白石镇财洪河段查看现场、检测水质。

一行工作人员行至上白石镇财洪村渡口时,见有群众正在用鱼网打捞行动迟缓的鱼。工作人员现场提取了3只鱼和水样后,继续前往上白石大桥下的监测断面取样。经比对,被打捞上来的鱼都属于同一个品种,学名“鲥鱼”,当地人鲜少食用这类鱼刺较多的鱼,市场价值不高。工作人员现场走访了解该村干部、周围群众,并未发现可疑人员毒鱼的情况。

针对该河段的鲥鱼出现行动迟缓、翻白肚的现象,一行人前往财洪村委会议室进行交流探讨。经咨询省海洋与渔业局专家、查询相关资料等了解到,此系自然现象,因气温降低,鲥鱼不适应所致。该河段水面宽阔,水流较急,且只见鲥鱼这一种鱼有翻白肚,未发现有可疑人员进行捕捞,因此毒鱼的可能性小。

得出初步结论后,大家认为还须参考环保局的检测结果。待环保局工作人员取到水样后,辞旧迎新的爆竹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原来时间已近17时30分。

当晚,经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检测,提取的水样均符合标准。故得出最终结论,市民举报的鱼翻白肚现象系鲥鱼的习性使然,排除水质污染和毒鱼的可能。

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举报人杨先生的电话,反馈调查结果并说明情况。“谢谢你们及时解决问题,给我们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可以安心过年了!”杨先生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据介绍,福安市检察院派驻福安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自2018年3月设立以来,确立了“检察+河长”工作机制和“点线面”工作方法,积极参与水生态综合治理。

该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负责人说,一年来,该院与河长办联合下发通知整改函5份、督促整改问题8件、排查饮用水源保护环境问题6处;取缔54家场所、2家碎石点,整治面积18.5万平方米;共办理水污染犯罪案件7件8人。该院还分别与周宁、寿宁、柘荣三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3次,共同研究开展交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