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抓案件质量促执法规范
纵向看进步 横向看差距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6日讯 “起诉书列举证据种类名称不规范、业务系统内审查起诉流程审结情况漏填、卷宗装订部分审批文书未入卷。”近日,永安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综合评析会,对员额检察官2018年度办理的846件案件进行分析,通过反向审视,发现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量。 会上,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制作了专门的PPT课件,对2018年度所有结案案件从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系统使用等7个方面进行质量点评,使员额检察官从讲解中纵向看进步、横向看差距。 “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之所以在评查中被通报,主要的还是程序瑕疵,这也不同程度反映出员额检察官办案能力和责任心问题。”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在总结时如是说。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业务管理部还有针对性地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对策,切实达到了“查处一个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的效果。 据悉,该院通过创建监控日志对每件案件从受理到办结进行全程监控,依托员额检察官自查、互查以及业务管理部门抽查等多种方式多次评查每一案件,确保评查中的每项瑕疵都得到整改,促进规范司法进一步落实。同时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出台《检察官司法办案量化计分考核细则》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据了解,2018年来,该院所办案件无捕后撤诉,无诉后被判无罪或者因处理不当而引发上访的案件。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海珠 张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