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唯一的女执行法官郭惠容
刚柔并济融于执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8日讯 作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唯一的女执行法官,郭惠容巾帼不让须眉,自2017年7月份进入执行局以来,她带领的执行团队共执行案件1513件,其中执行完毕803件,到位金额1.726亿,达成和解协议254件。 “郭法官,谢谢您!感谢您为我讨回了钱。”不久前,申请执行人朱某给郭惠容送来了一面锦旗。 2016年6月份,朱某被某物流公司的车子撞到受了重伤,同行的耿某更是双腿高位截肢,法院依法判决朱某、耿某分别获得各项赔偿共计15万元、170万元左右。判决生效后,因该物流公司一直未履行,朱某、耿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官们对物流公司进行“点对点”线上查控,始终没有发现公司对公账户上有可供执行的钱款。焦急的耿某和朱某多次来到梅列法院了解情况,耿某情绪尤其激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生理缺陷和心理不满终于爆发:“我都这样了,你们法院为什么不帮我执行,你们这是不作为!” “这是一个棘手的执行案件,两名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都十分困难,且受伤的耿某情绪尤其激动,要做好对其的沟通和心理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系物流公司,不能仅仅依赖线上查控,要加大对被执行人线下财产的传统查控。”接到案件后,郭惠容开展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她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通过公安机关布控拘留被执行人大田县某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连某;同时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由律师协助法院查找财产线索。 2017年8月4日,连某在南平被公安机关布控到案,案件终于打开了突破口。通过给连某施压,其当场缴纳了10万元执行款,并提供了公司的财产线索。根据连某提供的线索,郭惠容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查找、扣押公司所隐匿的车辆和对外债权;至2018年1月底,拍卖被执行人公司车辆5辆,案件执行到位110万元左右。 此外,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郭惠容还积极为朱某、耿某争取司法救助金。通过多方努力,朱某案件得到全部执行完毕,耿某也领取到100多万元的赔偿款,耿某还向郭惠容发来感谢短信并告知其已经安装上了假肢,生活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并为自己之前鲁莽的行为而道歉。 “法律不应当是冷冰冰的,要有人情味。”在处理婚姻、家事、邻里纠纷执行案件中,郭惠容则坚持将柔情与温度融于执行,真正做到解开心结,化解矛盾。 2018年8月29日,郭惠容办理的一起长达十年未付抚养费执行案件,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执行直播。被执行人赖某与其妻子杨某离婚后,与他人再婚生育一子,但对与前妻杨某所生的孩子抚养费却一直不予支付。无奈杨某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郭惠容多次电话通知其到庭申报财产,但赖某态度恶劣,拒不到庭。 在直播当天,郭惠容带上两名法警,直接前往赖某工作单位依法传唤其到法院,赖某起初还十分抗拒,但被经验丰富的法警制服并带回法院;因考虑到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类型比较特殊,郭惠容法官并没有直接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而是在对赖某的行为进行训斥后通过释法析理、心理疏导方式,听取赖某的想法。后赖某终于打开心结,原来是因为和前妻存在积怨,加上平时无法探视到孩子,所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经过一番沟通后,赖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与申请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而杨某也表示自己在对待孩子的探视权上确实也做不到位,之后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赖某探望孩子。一个本应僵硬的执行案件得到了柔情化解。 “这个抚养费案件本来不适合做执行直播,但郭法官后续的做法值得肯定,她并没有因案办案,而是考虑到父亲和孩子的亲子关系,在解决抚养费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探望权问题。”见证这次直播的人民陪审员说道。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潘阿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