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69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1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福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进行公布。2018年,依托消费维权专线及12315互联网平台,福州市受理投诉6.1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69万元。所有投诉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食品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件数量位居前三。 2018年福州市依托12315、12365、12331三条消费维权专线以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处理消费者诉求24.35万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7.27万件,占受理总量70.93%;受理投诉6.15万件,占受理总量25.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9.69万元;受理群众举报9283件,占受理总量3.81%。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受理投诉举报47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万元。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件,解决2048件,结案率9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81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补)偿42件,加倍赔(补)偿金额3.81万元。 从投诉问题性质看,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质量问题(60件)、合同问题(296件)和售后服务问题(229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14.93%、10.35%、10.25%,与2017年相比均有下降,虚假宣传及安全类投诉与2017年相比则有所增加,分别增长2.5个百分点、1.19个百分点。 从投诉商品和服务类别看,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生活社会服务类(306件)、食品类(212件)和服装鞋帽类(210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9.28%、14.45%、11.18%,食品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房屋及建材类投诉、首饰及文体用品类4类投诉分别比2017年增长2.35%1.67%、1.44%和1.13%。 为更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2019年,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建立电梯、燃气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常态机制,探索网络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记者 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