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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打官司

2019-03-19 10:14: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9日讯  4个聋哑人对簿公堂,一场“无声”的纠纷如何化解?近日,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法庭法官经过多方努力,成功调解了3起聋哑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吴某与周某、黄某、陈某均为聋哑人,曾同在安溪特教学校上学。吴某因资金需要,先后向周某借款17700元、向黄某借款7100元、向陈某借款9700元,并都出具了借条。后因吴某未能按期还款,2019年1月18日,周某、黄某、陈某将其诉至安溪法院感德法庭。

“聋哑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但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我们在审理涉残疾人案件时,应尽量提供诉讼便利,努力消除诉讼障碍,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感德法庭庭长王丁仕说。

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感德法庭为他们打开绿色通道,优先为他们立了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吴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吴某基本情况,安排送达工作,将应诉材料送至被告吴某家中,由其母亲代为签收。

庭审前,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承办法官立即与安溪特教学校联系,邀请该校陈海林老师作为3起案件的手语翻译人员。

3月4日,庭审当天,原告周某、黄某、陈某与被告吴某均到庭参加诉讼,认可陈海林老师为他们做手语翻译。因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未聋哑人,且标的不大,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原被告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并邀请人民陪审员上官连春、张朝元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主审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放缓说话速度,通过特教老师的手语翻译向当事人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双方的调解意见写在纸上进行书面沟通交流,克服语言交流的障碍。人民陪审员上官连春、张朝元利用自己在当地群众基础较好及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通过与原被告双方亲属沟通交流,了解双方家庭经济情况和调解意向。

最终,在主审法官的劝导和特教老师的指引下,吴某分别与黄某、周某、陈某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无声”的借款纠纷落下了帷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 易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