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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跨三省兑现“法律白条”——连城法院法官风雨兼程忙执行

2019-03-21 09:56: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1日讯  对于执行法官来说,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他们日夜奔波,风餐露宿,只为守住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日前,连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从福建出发,一路来到广东和广西,对两起案件开展执行调查。

经过一天的舟车劳累,他们顺利抵达第一站广东省广宁县。休整一晚后,第二天一早,便来到广宁县下面的五和镇,开始对申请人高某的执行救助案件做线下调查。

高某原先在连城某部服役,期间因交通事故致残。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肇事者、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附带赔偿高某75525.28元。不想祸不单行,复员后回到广东老家的高某,在一次洗澡时又因液化气中毒而死亡。雪上加霜的是,被执行人罗某刚刑满释放,暂时无履行能力。

该案为涉军案件,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连城法院高度重视,经再次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细致调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于是将案件列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于是来到高某老家,变更申请执行人。一行人先是来到高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查户籍信息,又来到五和镇司法所打印有关司法救助材料,最后找到高某父亲,签署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将申请执行人高某变更为高某父母。执行法官了解到,高某母亲体弱多病,出行不便,便让高某弟弟代写授权书,将高某母亲的相关权利授权给高某的父亲,以便案件更好处理。

将近中午,线下调查才得以完成。马不停蹄地,执行法官们又赶到下一个目的地——广西贺州。这里有一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40万元。案件被执行人彭某、李某系夫妻,双方均为广西贺州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一行人来到贺州市,直奔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然而经查询,被执行人无不动产登记记录。执行法官不放心,又来到其户籍所在地村委,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村委会副主任称,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工作,已多年未归。

做完笔录,已是傍晚时分,一天忙碌的“旅程”也结束了。然而,今天的结束也意味着明天“旅程”的开始,攻坚执行的征程从未止步。为更好的推进第二天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奋战,整理案件材料,制定了第二天的执行工作计划。

明天,他们又将继续踏上攻坚执行的道路,用自己坚实的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人生,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罗立军 钟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