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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补植复绿专项检查

2019-03-21 10:2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毁坏的山林重焕生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1日讯  近日,福州长乐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对近年来涉林案件落实补植复绿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2018年11月,因放任施工,越界开采、造成破坏林地面积49.3亩等重大损失,长乐法院判处张某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以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确认相关被告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生态植被修复工程方案修复涉案的49.3亩林地并补种植被,按造林绿化补偿方案营造沿海防护林带60亩、绿化带6440平方米。

在现场,“蜘蛛人”正在山体上紧张作业,补种植被。干警们详细了解核实种植面积、种植数量、造林密度、成活率等补植情况,并敦促相关责任人利用宜植季节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态植被修复工程方案和造林绿化补偿方案规定义务。

2018年11月,因涉嫌非法占有林地挖取土石方,造成被挖土林地地表原有植被毁坏灭失,被告人黄某顺、黄某忠、黄某秋自愿在长乐首占某村种植台湾相思树,共计18.3亩,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审核通过。

当天,干警们一行经过山地跋涉,实地查看现场。看到被毁坏的山林重新披上绿装,清新的空气,满眼的绿意,让人心旷神怡。在反复核实确认有关情况后,干警们对相关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复绿的态度予以肯定。

在当天的活动中,干警们还现场发现一起在防护林带实施毁林违建的行为。干警们对当事人做了现场法制教育。随后,当事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带走调查。

据悉,近年来,长乐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2017年以来共审结非法占用农(林)用地、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余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护航绿色发展,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