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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漏诊引纠纷 屏南医调平风波

2019-03-22 11:28: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2日讯  患者身患重症,但在医院放射科进行胸正位片检查后,院方却未能确诊。日前,屏南县医调委经过努力,妥善化解了该起因患者体检漏诊延误救治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因体检漏诊  患方要追责

日前,市民吴某到屏南县医调委反映称,其母亲杨某2018年7月份因咳嗽2周不止,前往屏南县医院放射科进行胸正位片检查,当时体检报告结果为:双肺未见明显实质性病变。然而,患者返回家中休养后状况仍无改变。2018年8月底,杨某又因“反复咳嗽、咳痰2月”前往省城某三甲医院检查,胸部CT显示:右肺下叶占位性病变(肿块大小44mm×66mm),右肺门及纵膈淋巴结肿大,考虑肺癌且已发生转移。

为此,吴某表示屏南县医院在去年7月份检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患者肺部病变情况,没能让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从而延误了病情,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吴某认为,院方在此次漏诊中存在重大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屏南县医调委高度重视,平复申请人情绪后,第一时间联系屏南县医院负责人,并组织人员开展相关调解调查工作。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查看了医患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调取了患者就医时的监控录像。

责任虽明晰  赔偿金相左

在确定当事人陈述属实的情况下,屏南县放射检验专家对患者2018年7月份在屏南县医院放射科拍摄的胸正位片进行研析。经专家组仔细查看患者杨某的片子后,发现该片当时就存在肺癌病灶,院方的确存在漏诊行为。随后,院方对此结论也予以认可。

事实清楚、责任明晰,屏南县医调委接下来就赔偿金额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吴某拿出其母亲2018年8月23日至9月11日在省级医院住院诊疗的结算清单和票据,共计花费19439.56元。吴某认为,屏南县医院应当予以全额赔付这笔费用,且加上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至少要赔偿他们5万元。

而屏南县医院方面则认为,虽然他们在诊断过程中存在漏诊的情况,但是患者于1个月后就确诊肺癌IIIA期(中晚期),此次漏诊对病情的发展并没有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所以不愿承担5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