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黑案件
2019-03-28 10:29: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8日讯 3月27日,永安市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涉黑刑事案件。被告人卢荣某、卢建某、卢少某、王贵某等11人分别被指控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6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荣某、卢建某、卢少某、王贵某为索取高利放贷债务,纠集他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自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三明市、南平市等地先后共计对234人累计发放高利贷款人民币1107万元,非法牟取暴利人民币170万元。同时,该组织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依仗组织势力,运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进行非法讨债,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37起、非法拘禁3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破坏生产经营1起、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3.0924万元,严重侵害145名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身心健康,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庭审将持续3日,案件将择日宣判。被告人的部分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谢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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