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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完善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

2019-03-29 09:35: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近日,福州中院召开律师调查令相关问题调研座谈会,便捷律师在诉讼案件中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充分发挥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这也是进一步优化福州市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律师调查令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搜集证据的法律文件,其效力等同法官直接调查。

福州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林秀榕在接受采访时说:调查令制度在破解“调查取证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对于律师来说,可以调动律师取证的积极性,给律师取证活动提供必要辅助、有效减少阻力,保障了程序正义。对于债权人来说,可缩短诉讼周期,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效实现债权利益。对于法院来说,可为法官裁判和执行提供更多更可靠的证据,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同时,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极尽缩短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中的“执行合同”期限,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提升。

座谈会围绕如何规范诉讼代理律师申请调查令,接受调查人协助取证,人民法院完善调查令审核、开具、保障、惩戒等相关问题展开。与会代表还针对律师取证权利来源、调查令制作的格式规范、调查内容指向具体明确、调查令及持令人信息真实性核查、调查权限范围、涉密信息泄露顾虑等延伸问题展开了有益的探讨,达成在既能加大对律师调查权利的有力保障而又最大程度地防止调查权利滥用的基础上,推动规范调查令适用的共识。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邱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