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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集中宣判4起43人黑恶势力案

2019-04-01 09:50: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日讯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出重拳,持续加力。日前,福州中院对4起黑恶势力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被告43人,最高获刑二十三年六个月。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中院开展的第二次集中宣判活动。

据了解,当天宣判的四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黄某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刑罚;被告人王某磊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不等刑罚;被告人吴某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案,获有期徒刑八年刑罚;被告人陈某济等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案, 被告人分别获有刑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其中,分别以黄某和王某磊为首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行收取保护费等一系列犯罪行为,长期盘据于当地、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

据统计,截至2019年2月底,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88件607人,判决51件366人,已生效25件186人,为促进社会稳定、净化基层政权组织、维护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