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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法院审结首例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2019-04-02 11:1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濒临破产名企如何“重整旗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日讯  工人们在流水线上忙碌着,软包装、真空袋、小铁盒等各种崭新的产品不断输出……走进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的福建省安溪广福包装有限公司(下称广福包装公司),感受到的是一片热火朝天。

然而三年前,这个公司却曾风雨飘摇,甚至一度陷入全面停产状态。三年来,安溪县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秉承“尽可能多重整和解,少破产清算”的办案理念,积极推动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运用司法手段化解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助力企业破产重整。

广福包装公司创办于2001 年,曾被评为中国茶产业“十大名牌”企业。然而,自2014年以来,由于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公司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以及供应商欠款所涉争议纠纷不断发生,经营状况不断恶化,于2016年2月份起全面停产。

2016年6月,根据债权人安溪紫韶茶叶有限公司申请,安溪法院裁定受理广福包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福包装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2017年3月,公司出资人以企业具有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且多数债权人也认可广福包装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次月,安溪法院裁定准许自2017年4月11日起对广福包装公司进行重整。

经安溪法院裁定及其它生效判决确认,广福包装公司已决债权共203户逾1.5亿元,未决债权4.29亿元,且公司主要资产厂房土地已向银行设定了抵押担保。根据管理人测算,模拟破产清算模式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3.05%。

已决债权众多、负债金额巨大、各类债权冲突、普通债权清偿率低,多数债权人也一度看不到重整的希望。为减少公司停产停业带来的产品创新停滞、市场份额缩小、优质客户流失等的冲击,并经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2017年5月,安溪法院批准广福包装公司在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的联合监督下恢复生产经营。

“破产审判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牵扯面广。府院联合协作是办好破产案件的关键。” 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永福说。思路决定出路。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安溪法院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召开联席会议,就公司现状、存在问题及重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律师团队组成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主导清算工作。

重整过程中,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工作,组成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金融办、经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管理人,加强协调配合。县分管领导、县金融办等单位多次协调解决破产清算及重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人、财、物等全方位支持,为重整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确保公司重整如期实现,安溪法院鼓励管理人、债权人和债务人等集思广益,提出重整思路,积极寻找战略投资人,并要求管理人加强分析研判,衡量各参与主体的利益,精准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同时,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该院还加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审查,确保引入的战略投资人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最终引入战略投资人厦门一品一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并获得该公司授权无偿使用其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通过战略重组,向广福包装公司注入“E品E码”新项目。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测算,广福包装公司在重整条件下,可以全额清偿劳动债权、担保债权和税收债权,并可以把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至7.81%,《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投票通过。

今年2月12日,安溪法院作出裁定,批准广福包装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月21日,安溪法院召集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战略投资人代表在广福包装公司厂区进行资产和营业事务移交。至此,广福包装公司进入五年重整计划执行期。

“加强府院联合,运用法治思维,做好破产审判,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发展,既是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法院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对于该案的成功重整,安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良才如是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刘雅芬 徐志林 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