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服务创新创业创造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4日讯 4月1日,省高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服务创新创业创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吴偕林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优质营商环境、稳定社会环境、公正法治环境。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指示、重要要求,提升认识站位新高度,把握目标定位新要求,增强深化改革新动力,创造服务保障新佳绩。要强化落地落细落深落实,强化走正走心走快走实,强化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以“司改动力”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以“司法创新”助推“企业创新”,以“司法环境”优化“创业环境”,以“司法活力”激发“创造活力”,以“司法作为”促进“开放发展”。要着力营造最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创新创业创造有安全保障;着力满足最需求的司法保障,让创新创业创造得充分救济;着力解决最关切的执行风险,让创新创业创造破经营困境;着力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让创新创业创造获更多实惠;着力确立最公平的司法规则,让创新创业创造可合法预期,以特别保护、善意保护推动平等保护和充分保护全面实现,以“一网通办”“四通八达”推动司法制度性成本显著降低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以全面、开放、动态、透明推动阳光司法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福建速度”“福建力度”“福建温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执行力、竞争力、生产力。 (记者 张梅花 郭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