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检察建议书堵住逃避戒毒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9日讯 日前,因贩卖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的张某,迎来了刑满释放的那一天。“这次又躲过去了。”张某原以为自己又成功躲过一次强制戒毒,但当他走出漳州看守所时却愣住了。没想到迎接他的,是前来送他去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民警。 事情还得从云霄检察院经办一起涉毒案件说起。 “怎么又是他?”云霄县检察院检察官汤启慧不禁自言自语道。 “2016年的时候,他总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供述罪行,难道是良心发现?”一旁的检察官助理小刘嘀咕道。 2018年3月23日张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在此期间,张某主动供述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2018年5月22日,案件被移送到云霄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该院检察官严格审查,发现张某早在2016年1月就曾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在那期间,他也主动供述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于2016年11月19日刑满释放。 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合情合理,但经过检察官深入挖掘,发现张某在刑满释放后并没有被继续执行强制戒毒。原来,把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缩水”成几个月的刑罚,才是张某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的目的。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云霄县检察院发现,近年来有一些吸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会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其部分较轻的犯罪行为。例如,盗窃小额财物,或者贩卖数量极小的毒品等事实,之后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案件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罪行相适应原则,判处较轻的刑期。而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吸毒人员均未被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强制戒毒。 汤启慧以张某的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挖掘线索,又发现4起类似情形的案件。 通过分析研判,他发现存在这种强制戒毒执行漏洞的原因主要在于,强制戒毒执行与刑事执行分属不同部门,两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刑事执行机关在吸毒人员出狱后未及时告知戒毒执行机关,才最终导致吸毒人员刑满后没有被及时继续执行强制戒毒。 这一问题引起了云霄检察院的重视,该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吸毒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刑满释放的被戒毒人员及时继续执行强制戒毒,彻底堵住吸毒人员以刑避戒的投机之路,让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有效地执行。同时,加大对被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的审查力度,防止其为了逃避强制戒毒虚构犯罪事实,造成冤假错案。 随后,这封检察建议引起了相关单位的重视,立即开展对此类人员的清查工作,并做好登记。之后,在此类人员出狱前报到司法局,待出狱后直接将此类人员接走进行戒毒。 目前,张某在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为期两年的戒毒。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刘子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