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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燕:用行动诠释为民情怀

2019-04-10 10:01: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0日讯  “陈所长帮我评评理,他家盖房子为什么要动我们巷子口的大门,我不同意。”不久前,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来到司法所激动地诉说,希望所长陈锦燕能帮忙解决他与邻居刘某的纠纷。

陈锦燕,现任南平市武夷山市司法局五夫司法所所长,工作以来,亲自调解和参与指导化解矛盾纠纷760余件,调解成功750多件。对她来说,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是群众的事,都会尽心尽力去解决。

陈锦燕(左)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

陈锦燕了解情况得知,老人姓彭,与刘某是邻居,两家原共同居住在一个老宅院,后刘某将旧房拆除重建新房,两家人便协商将老人彭家的大门往旁边迁移,但因受两家路口的大门影响,路无法取直,刘某希望能将双方共有的大门拆除重建,但老人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了解情况后,陈锦燕表示立即到现场查看,并对此事进行调解。在现场调处过程中,老人的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刘某欺负他们孩子不在身边,只有两个老人家,本来他自家的大门往边上移,已经吃亏了,坚决不同意路口的大门拆除重建。而刘某又表示,将路拓宽是为了大家好,如果老人不同意,他就准备强行拆除路口的大门重建。

一上午的时间,陈锦燕口干舌燥。经过情、理、法的劝说,最后,老人与刘某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因建房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要带着真情去调处纠纷,全心全意尽职履责,用法律来说服人、用真情去感化人。”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陈锦燕磨练成了一个柔弱中带着韧劲,文静中带着刚强的新时代女性。在她心里,为老百姓解决一桩困难、调处一起纠纷,就是最大的幸福。 

在日常工作中,陈锦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调解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

2018年4月,余某四兄妹因父母遗产继承问题纠纷,陈锦燕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地向余家四兄妹进行细致的讲解,使得他们对于继承法中相关规定及按规定应享有权利有了充分了解。之后,她对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经过一番情、理、法的述说,最后,兄妹4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因遗产继承之争得到了圆满化解。

事后,余某高兴地说:“所长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家庭纠纷,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让我们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真的很好,以后我有什么法律问题都来司法所咨询。”

为增强法治宣传实效,陈锦燕在“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机制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我和百姓聊聊法”活动,即通过组织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问、解、答、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自活动开展以来,五夫镇共设置镇、村两级“我和百姓聊聊法”联络点10处,并在司法所设立“我和百姓聊聊法”推进办公室,开设法治讲堂10次,入户宣传800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

与此同时,陈锦燕与五夫镇工作人员共同精心策划,因地制宜,建成了五夫镇首个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公园涵盖了“法治格言”、“古今说法”“法治石刻”“法治展馆”“普法园地”等内容,还包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朱子传统文化。法治公园将法治广场—荷花广场—法治走廊—法治学校连成一线,与政府机关、基层站所、中小学相连,形成一个整体性的法治宣传氛围。

2008年来,陈锦燕先后任武夷山市司法局兴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洋庄司法所副所长、矫安股股长、五夫司法所所长,她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实际行动赢得老百姓的口碑。其所在的五夫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南平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