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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解 网解 心解——德化法院调解家事纠纷有一套

2019-04-11 09:50: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句句广为流传的俗语道出审理家事之难。然而,近年来,德化县人民法院大胆探索出了一套以“和”为目标,以“调”为手段,以多元联动“共解”、网格跨域“网解”、心理疏导“心解”为载体的家事纠纷化解“德化解法”。

自2015年3月成立泉州市基层法院首个家事审判庭以来,德化法院始终坚持多元化、网格化、人性化的调解理念,在已经审结的2291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856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1.01%,一审服判息诉率98.65 %,审判质效不断优化,有效促进了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首创联调中心

“共解”纠纷更有力度

“现在调解和好了,我们真的不用缴纳什么费用吗?”3月12日上午,在德化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自愿申请诉前调解的年轻夫妇林某、张某经调解后重归于好,妻子张某一边表示感谢一边仍有些困惑。

德化县妇联副主席林丽芳,同时也是德化法院家事调查员的她全程参与了这个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听到张某的疑问,她笑着说:“我们专门成立这个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给大家做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就是为了减轻大家诉讼成本,是公益性的,不收费。”

今年3月8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德化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德化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泉州市首个县级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该中心成立当天,林丽芳等19名妇联工作者、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就被德化法院聘请为家事调查员,成为中心多元化解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中心成立后,张某成为该项举措的首批受益者。

“家事纠纷涉及到不少人情伦理因素,单纯靠法院以司法之力进行解决,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德化法院副院长黄德梅也参与了该纠纷的调解工作,看到林某夫妇携手离开,她向记者坦诚了设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初衷。她介绍,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该院联合公安局、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和村(居)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家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亲缘情分,还可以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对簿公堂的诉讼对抗,达到“双赢”效果。 

构建网格格局

“网解”纠纷更有速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化解家事纠纷离不开社会的力量。2018年以来,德化法院立足德化县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较为成熟的优势,着力尝试将社区网格员纳入家事案件的送达、调解和回访等工作之中,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典型地域社情特点的“网格化+家事化解”新模式。

为便于网格员更好地协助司法工作,德化县网格中心还在德化法院派驻成立了“网格司法协助分中心”,着力提高协助工作的效率。

德化县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家事特邀调解员潘爱琼至今仍对首次参与“网格化+家事调解”的案件记忆犹新。

这是一起儿媳妇起诉婆婆抚养纠纷的案件。原来,颜某早年丧夫,独生子与外地人陈某结婚后生育一女儿小颜。没想到,婚后不久,颜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过世。为了阻止陈某把小颜带回外地老家,颜某冲动之下把小颜带到外地躲了起来。陈某担心女儿,只好一纸诉讼到德化法院起诉婆婆。

为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承办法官立即到“网格司法协助分中心”,请求网格员通过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查询颜某及其近亲属的居住信息、人口信息。不到5分钟,网格员就查到颜某的妹妹现居住在德化南门社区,颜某很有可能暂住在其妹妹家中。于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社区的网格长潘爱琼。因为长期在基层工作,潘爱琼对其负责的网格片区内居民的人身、财产等信息都很熟悉,跟居民的关系也比较好。在她的带领下,法官很快就找到了颜某。潘爱琼引用通俗易懂的闽南谚语,讲事实、摆道理,协助法官一同做好颜某的思想工作,颜某最终带着孙女回到了家中。不到一天,一起家事纠纷就得到圆满化解。

“目前,德化县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已经进入‘推广区’,全县现已建立起“县-乡镇-村(社区)-单元‘四级网格管理体系’,网格员星罗棋布,人地两熟、了解乡土人情。在家事纠纷案件送达、庭前调查、联合调解、案后回访等关口借助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东风’,必将起到提速增效的功效。”德化法院院长苏益铮在介绍“网格化+家事化解”工作时信心满满。